此人不死,天理何在!
此人不死,天理何在!
此人不死,天理何在!
此人不死,天理何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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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易北京市网友(203.86.*.*)的原贴: 1
看后 忍不住 回贴
第一, “眼神不好”那开什么车?想当道路杀手啊?
“本人不知道杀了多少刀” 什么仇啊?这么大,你还是人吗? 自己捅了多少刀都不记得了。
“激情作案”全国人民都不信 不服 还提出来做什么?
“平时抑郁、压力” 当下社会房价、菜价、问题食品、黑心官员 我们都很抑郁 压力很大,而且我们连1.0排量的车都没有。你有好父亲,你的压力算什么。
第二, 本人完全不认同他是自首的,而且中法院已经说明为什么承认自首,但没有减刑的原因了。
第三,“初犯、偶犯”马加爵也是,而且你没马加爵的成绩优秀呢,你这破学校,说不好是买近去的呢。
第四,“慎重死刑”是对的,但不要用法律的仁慈来强bi法院和全国人民,“慎重”不是“不用” 个人认为对药是绝对可用死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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